1.精神疾病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精神疾病的治疗方法有以下几种:
(1)药物治疗:药物治疗是以化学药物为手段,对紊乱的大脑神经化学过程进行调整,达到控制精神病性症状,改善和矫正病理思维、心境和行为,预防疾病复发的目的。药物治疗在精神疾病的治疗、预防复发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
(2)物理治疗:包括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经颅磁刺激治疗、中频脉冲电治疗等,是治疗精神疾病的主要方法。电休克治疗是在麻醉状态下,以一定量的电流通过患者的大脑,引起意识丧失和痉挛发作,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一种治疗方法,对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或不能耐受、精神症状严重的患者采用电休克治疗,能较为迅速的控制症状,缩短病程,具有适应性广、安全性高、并发症少的优点,在精神科重症治疗中发挥着卓有成效的作用。与电休克不同,经颅磁刺激治疗是一种不用麻醉,患者保持清醒的状态下,由磁场产生的诱发电流对大脑的一定部位进行刺激,从而达到治疗目的。
(3)心理治疗:应用心理学的知识和技术,结合患者临床表现帮助他们认识疾病发生的原因和相关因素,分析矛盾,并达到解除症状和治疗疾病的目的。如认知行为治疗应用于焦虑症、支持性心理治疗应用于抑郁症、暗示治疗应用于癔症等。心理治疗是精神科特色治疗,是精神疾病不可或缺的治疗方法。
2.为什么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后会出现瞌睡现象?
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后会出现瞌睡现象,主要与抗精神病药物引起的镇静作用有关。镇静作用强弱与药物种类有关,也与剂量和个体敏感性有关。可出现耐受性,开始用药时镇静作用往往较明显,以后逐渐减轻或消失。镇静作用也可能是抗精神病作用机制之一,但并非主要。在精神病学的教科书里,镇静作用是作为抗精神病药的副作用介绍的,但这应该从两方面来评价。如果患者的病情较轻,可以边治疗边学习或工作,此时镇静作用就是副作用;如果患者有明显的行为紊乱、兴奋话多,躁动不安,此时镇静作用就恰好起到了治疗作用。
3.病好了还需要继续服药吗?
有些患者或家属往往认为精神分 裂症症状一旦消失,就不需要继续吃药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在临床上,患者的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只是代表获得了“临床治愈”,但短时间内还不能完全正常地回归社会。此外,在临床治愈后1~2年内,精神分 裂症还有可能再次复发。所以一般情况下,精神分 裂症患者一旦发病,至少需要维持用药2~3年。如果病程更长,复发次数超过3次以上的患者,可能就要终身服药了。
患者和家属往往对于“长期服药”或“终身服药”在心理上很难接受,觉得这就等于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大家对于高血压、糖尿病和哮喘等躯体疾病都已经很熟悉了,就是这些常见病,实际上也需要长期服药乃至终身服药,而这也并没有给患者的生活或工作带来太多的麻烦。所以说,正确认识疾病和相关的治疗手段,并及时调整心态还是很重要的。
总之,精神分 裂症的药物的治疗周期一般都是比较长的,而且不排除终身服药的可能性。保证疗程不仅有利于症状改善,还有助于减少复发,从而增加完全康复的概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