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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的护理篇

时间:2025-11-04 浏览量:460

  1.患者不吃药怎么办?

  精神疾病患者,在门诊诊治或出院后医生都会要求患者坚持服药,而患者如能坚持足剂量、足疗程服药治疗,相对能获得较好的疗效。而对于大多数家属来说,劝说患者服用药物,往往是件困难的事情,有很多精神疾病的患者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服药,或者少服、漏服药物,这样会导致患者病情不稳定,增加复发的危险。所以当患者不吃药时,家属一定要冷静,仔细分析不吃药的原因,给予对症处理。下面是患者不吃药的常见原因及对策。

  (1)处于疾病急性期,精神症状明显,患者无自知力。在急性期,患者会出现各种精神症状,如幻觉、被害妄想等;有位患者在疾病缓解时,回答为什么不吃药原因,就是因为听到声音说不能吃药,吃药会对自己有害,故而拒绝服用药物。所以,针对患者此种情况,应尽量先采用哄、劝的方式,如有某位患者吃药时说只吃维生素,把其他的药物挑出来,这时就劝他说这药是进口的,能促进维生素的合成。有的患者只说吃睡眠的药物,就劝说是有帮助睡眠且让脑子不乱想的。一般情况下患者会顺从服药。

  当患者与家属非常抵触时,家属先不要强硬地让患者服药,应先聊一些患者感兴趣的事情,引起共鸣,再劝说服药;或者找到患者信服(如医生、朋友)的人给予劝说。当劝说无效时,也可以采用家长的威严来迫使患者服药,但为了保持与患者良好的关系,以便以后沟通,还要重视对患者日常生活的关心,做到恩威并施。

  如什么方式都使用了,患者仍坚持不吃药,且症状明显,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在医生指导下采用适合的治疗方式。

  (2)患者认为疾病好转,不愿服药。这时的患者有自知力,但因对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往往会不愿服药,或少服、漏服药物。所以,家属要对患者反复强调疾病复发的危害,也要学会利用一切可用的资源进行强化,如在患者复诊时让医生严肃的指出,“不吃药,就很有可能再住院”,或请其他有复发经历的患者现身说法等。

  (3)由于药物副作用,拒绝服药。尽管现在治疗精神疾病有许多新型的药物,副作用已相对较少;但对于需要长期服用药物的患者来说,药物的副作用对其工作、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作为患者家属一定要深刻的领悟到这一点,对患者多份理解,而不要过多地给予批评、指责。

  家属应先了解患者因哪些副作用而不愿服药,如是因药物的镇静作用,可向患者讲解镇静作用是暂时的,并给予鼓励,同时与医生沟通,调整用药的时间(总剂量不变,午间减量、晚间加量)。如因便秘原因不愿服药,可在医生指导下加用通便类药物,家属要鼓励患者多食粗纤维食物及加强运动。其他的副作用如肥胖、性功能障碍等,均需与医生沟通,进行调整,以减轻药物副作用。

  此外,患者不吃药,许多家属都提到能否暗服药(药物碾碎加入饭中或水中)的问题;暗服药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办法,在暗服药时患者服进去的剂量是没有保证的;另外,一旦发现,家属会失去患者的信任,或加重症状。所以,家属对暗服药一定要慎之又慎。

  2.患者否认有病,不愿住院怎么办?

  正在忙碌着,突然有两位老人来到咨询台询问住院事项;原来是他们的儿子阿林自言自语,怀疑别人议论自己、不去上班已经有3个月了,父母曾想带他去医院看病,他死活不去;无奈,有一天父母就与家人聊天说去旅游,装作不经意与他说“一起去吧,要不还得留人给你做饭,一起去散散心”。阿林虽不愿意但经劝说也就同意了,路上他的母亲假装生病,就开车到了医院。就有了先前的一幕,后经医生诊治后为阿林办理了入院。

  阿林父母所遇到阿林看病住院的难题,相信还有许多患者家属也有相同的体会;为什么患者不愿主动看病住院呢?这与精神疾病患者在疾病急性期受精神症状支配及认知障碍有关,这时的患者往往没有自知力,无法正确地辨识自己的精神状态。所以对精神疾病患者家属来讲,要让一个“无病”的人住进精神病院需要多动脑筋;除了阿林父母哄骗的办法外,还可以借鉴下面的方法。

  (1)以治疗躯体疾病为借口,使患者愿意配合得到治疗。精神疾病患者虽不承认有病,但由于疾病本身的原因,患者往往会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如胸闷、心慌、失眠、头痛头晕、身体不适等症状,可以此为借口带患者去治疗躯体不适,患者一般会同意接受治疗。

  (2)在医生的指导下应用镇静类的药物,趁患者入睡后,带入医院住院治疗。

  (3)强制入院:一般情况下,强制入院不是首 选方法;强制入院一般会涉及强制性的约束,患者如有强烈的抗拒,会给自身或他人带来危险;另外强制入院或多或少会对患者今后的和谐家庭关系有一些影响。只有在以上办法无效,患者又有严重的伤人、自伤倾向时,可采用此法。如强制入院,患者家属可以请求公安部门或亲友间的帮助。需要注意的一点,如患者是已婚者,直系亲属中其配偶不要直接参与到强制约束患者;如患者是未婚者,其母亲不要直接参与到强制约束患者;这都是为了今后维系和谐家庭关系或避免受到伤害的必要准备。另外在强制入院过程中一定要尽量地注意到患者隐私的保护,避免患者的社会评价降低。

  总之,对于拒绝治疗、不愿住院的患者,家属首要采取的不应是恫吓和威胁的方法,应继续与患者保持和谐的家庭关系;家属尽早到医院进行咨询,在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会找到更为有效、适合自己的方法帮助患者住院治疗。

  3.对有自杀、自伤行为或企图的患者如何护理?

  有意识的伤害自己的身体,以达到结束生命的目的被称为自杀。据世界卫生组织资料表明,在世界各国自杀均被列为前十位死因之一,而自杀未遂者约是自杀死亡者的10~20倍。在精神障碍患者中,自杀、自伤的发生率远高于普通人群数十倍。其中在自杀行为者中,有50%~75%患有抑郁症。下面我们通过两个案例来进一步了解。

  小敏患精神分 裂症多年,病情缓解后,由家人介绍,谈了男朋友。据悉男朋友对她非常关心,未来将会有美好的生活等着她;但让人不可置信、痛心的是,不知为何她却在结婚当日选择自缢身亡。还有一位朋友带着他的丈夫小勇来医院就诊,医生诊断其为重度抑郁症,强烈建议他立即入院治疗;但小勇坚拒,朋友以未与其父母沟通为由,提出先回家待商议后再入院;无奈反复强调加强看护,但小勇还是在回家第二日投河自杀身亡。

  无论如何,这些让人心碎的事件是不应该发生的,可在我们临床工作中及患者的家庭中,都能不时看到精神病患者自杀、自伤的现象。因此,在家庭中如何能及时识别患者的自杀、自伤观念,妥善处置自杀、自伤行为,就显得非常重要。

  (1)要学会对自杀、自伤的快速识别。在各类精神障碍患者中,抑郁症患者的自杀、自伤行为较常见,约有15%的患者zui终死于自杀。精神分 裂症患者中导致自常见原因为幻觉、妄想,其次是缓解期对疾病感到悲观。像上面小敏的案例,事后她的父母反馈过来的信息就是小敏疾病缓解后,常自述自己是家里的累赘,觉得男友对自己那么好,对不起他,在结婚当日出现自缢行为。这些如果能早期识别,有可能会避免悲剧的发生。

  识别自杀、自伤症状不应回避与患者必要的交谈;与患者公开坦率地谈论自杀,这样并不会促成自杀,而只会降低自杀的危险性。谈话中可直接询问患者是否有轻生、自伤的想法,是否已考虑具体措施,既往有无自杀、自伤行为。像前面的小勇在家已经反复表达活着累、不想活了,但没有引起其家属足够的重视,致使悲剧的发生。

  避免自杀、自伤还要学会对患者的病情观察。患者在自杀前会有不同的表现,如有较严重的抑郁、紧张、焦虑或激越情绪;明显的命令性幻听、被害妄想等精神症状;拒绝接受帮助和治疗等;对于患者睡眠差、早醒,也不应放松警惕,因抑郁症患者晨重晚轻的病情规律,往往会选择午夜、凌晨时分自杀,所以提示患者家属要学会识别症状,能做出准确判断,避免悲剧的发生。

  (2)当发现患者自杀、自伤危险性较高,应果断送住院,具有危机意识,做到不等、不靠。

  同样前面的小勇例子,他的妻子本是因小勇坚拒入院,就想与小勇父母商议;一方面有经济顾虑,另一方面又担心担责,害怕他的父母埋怨她把儿子送入精神病院,因此耽误了治疗,酿成苦酒;实际上在小勇自杀身亡后,他的父母把悲伤怒火都撒在了小勇妻子身上。据各种调查研究显示63%~80%的自杀死亡者在自杀前都曾向家人或朋友表达过自杀意图。在精神科,50%~71%自杀死亡的抑郁症患者在自杀前1周到6个月里曾求助于综合医院和精神科医生;所以,无论是医务人员还是患者家属对患者的自杀观念应抱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危机意识。

  在未送入院期间,要避免患者获得农药或过量精神科药物,收藏好利器,管理好家用煤气等。另外,不要让患者处于孤独无助的境地;有些患者前期自杀、自伤的意念并不很强烈,自杀的动机有威胁、求助的特点,如果他们的行为没能得到重视,原有的问题没得到解决,则zui终会导致致死性自杀行为,因此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

  (3)对于有自杀企图但病情相对缓解的患者千万不要掉以轻心。有的抑郁症患者在急性期治疗后看起来症状缓解了,也不提自杀等念头了,但这时也是非常容易出现危险行为的时期,因患者实质上自杀观念并没有消失。而精神分 裂症患者自杀往往难以防范,没有表达自杀动机,而且较少有应激事件发生,具有突然性;他们的自杀、自伤往往是受精神症状的驱使。如在某精神科病房,一天午餐后二级护理的小梅,就无任何征兆的在卫生间自缢,幸好发现及时,没有发生不良后果。事后询问才知道原因是小梅突然听到有声音:“不能活了,赶快去死”,所以采取自缢的行为。她的自杀行为就是在精神症状命令性幻听支配下产生的。

  总之,对于有自杀、自伤企图或行为的患者家属如能多学一些精神方面的知识,快速识别患者的高危症状,并时刻能保持一种高危意识;同时重视加强与医生的沟通与交流,规范的治疗,精神疾病患者的安全就又多了一份保障。


神经症性障碍

1.什么是神经症?有哪儿种类型?神经症又称神经官能症,是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的总称,患者有持久的心理冲突,觉察到或体验到这种冲突并因之而深感痛苦且妨碍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但没有任何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与患者的现实处境不相称,但患者对存在的症状感到痛苦和无能为力,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迁延。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CCMD-3)将神经症分为以下几类:恐惧症、焦虑症、强迫症、躯体形式障碍、神经衰弱、其他或待分类的神经症。2.神经症发病与哪些因素有关?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各国和调查资料推算:人口中5%~8%有神经症或人格障碍,是重性精神病的5倍,我国为13%~22%,这么高发的疾病到底跟哪些因素有关呢?神经症的发病常与素质和心理社会因素有关,存在一定的人格基础。许多研究表明,神经症患者在病前较他人遭受更多的应激性生活事件,主要以人际关系、婚姻与性关系、经济、家庭、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多见。引发神经症的应激性事件常有以下特点:①应激事件的强度往往不十分强烈,是那些使人牵肠挂肚的日常琐事,而且往往是多个事件反复发生,持续时间较长;②应激事件往往对神经症患者具有某种特殊的意义,即某些患者对常人看来也许是无足轻重的事情特别敏感;③患者对应激事件引起的心理困境或冲突往往有一定的认识,也知道应该怎样去适应以消除这些事件对心理的影响,但往往不能将理念化为行动,将自己从困境和矛盾的冲突中解脱出来;④应激事件不仅来源于外界,更多地源于患者内在的心理欲求与对事件的不良认知;他们常常忽略和压抑自己的需求以适应环境,但又总是对他人和自己的作为不满,总是生活在遗憾和内心冲突中。3.神经症有哪些特点?神经症有以下几个特点:(1)心理冲突:神经症患者意识到自己处于一种无力自拔的自相矛盾的心理状态。通俗地讲就是自己总是跟自己过不去,自己折磨自己,患者知道这种心理是不正常的或病态的,但是不能解脱。(2)精神痛苦:神经症是一种痛苦的精神障碍,喜欢诉苦是神经症患者普遍而突出的表现之一。(3)妨碍患者的心理社会功能:神经症性心理冲突的两个对立面互相强化,形成恶性循环,日益严重地影响患者的心理社会功能。(4)自知力完整:一般意识清楚,主动要求治疗,与现实接触良好,人格相对完整,无严重的行为紊乱等精神症状。(5)病程较长:神经症是一种持久性的精神障碍,不同于各种短暂的精神障碍。(6)无躯体疾病作基础:患者虽然躯体不适主诉繁多,但反复检查均没有相应的躯体疾病与之相关联,或躯体疾病较轻与其表现出来的症状不相符。4.焦虑症是怎么回事?如何判断自己是否有焦虑的情绪?焦虑症是以广泛和持续性焦虑或反复发作的惊恐不安为主要特征的神经症性障碍。常伴有头晕、胸闷、心悸、气短、口干、便秘或腹泻、出汗、尿频等自主神经症状和运动不安与肌肉紧张。患者的焦虑情绪并非由实际威胁或危险所引起,或其紧张不安与恐慌程度与现实处境很不相称。焦虑症患者的病前性格大多为胆小怕事,自卑多疑,做事思前想后,犹豫不决,对新事物及新环境不能很快适应。发病原因为精神因素,如处于紧张的环境不能适应,遭遇不幸或难以承担比较复杂而困难的工作等。女性患病率明显高于男性。如何判断自己是否有焦虑的情绪呢?当正常人在预感到将要发生不利的情况时,可产生焦虑,这种焦虑通常并不构成疾病,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状态。只有当焦虑的程度及持续时间超过一定的范围时才构成焦虑症状。焦虑症患者的焦虑情绪一般表现为:精神紧张、恐慌、坐立不安,感到最坏的事即将发生,常坐卧不宁,缺乏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心烦意乱,对外界事物失去兴趣。严重时有恐惧情绪,对外界刺激易出现惊恐反应,常伴有睡眠障碍和自主神经不稳定现象,如入睡困难、做噩梦、易惊醒、面色苍白或潮红、易出汗、四肢发冷、手指发麻、肌肉跳动、眩晕、心悸、胸部有紧压或窒息感、食欲不振、腹部发胀并有灼热感、便秘或腹泻、尿频、月经不调、性欲缺乏等,有些患者为上述躯体不适感而焦虑不安,常自扪脉搏是否增快,心跳呼吸是否停止,皮肤颜色是否已经改变,为此而情绪紧张。检查时患者焦虑,双眉紧锁,肌张力增加,反射活跃,常伴有不安的动作,如不断地眨眼、敲打手指或捶胸顿足等。5.经常莫名的紧张害怕是病吗?经常莫名的紧张害怕是一种疾病,属于神经症的一种---焦虑症。焦虑症是指在缺乏客观原因时,产生紧张、不安或恐惧的内心体验并表现相应的神经功能失调、肌肉紧张与运动性不安。往往包含如下三组症状。①自体症状:紧张时往往伴有神经功能亢进像心慌、气短、口干、多汗、颤抖、面色潮红,有时还会有濒死感,严重时还会有失控等。②情绪症状:紧张、恐惧害怕、提心吊胆、忧虑的内心体验。③运动性不安:坐立不安、心烦不适、注意力无法集中、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惶恐不安。患者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6.如何认识恐怖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又称恐惧症,是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客体或处境为主的神经症。患者明知道害怕是过分的、不必要的或不合理的,但仍不能防止恐惧发作。恐惧发作时往往伴有显著的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患者极力回避所害怕的客体或处境,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其实恐惧心理正常人也会出现,但正常人的恐惧与以往的经历有关,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正常情况下人们可清楚地认识到当时处境是否危险或危及生命,如对关在笼子里的虎、豹是不怕的,但一旦笼子被打开虎、豹冲出来了,必然惊恐万分,这就是害怕恐惧心理。故恐惧对正常人来说是种有益的防御反应。而恐怖性神经症患者对某些情景、场合产生不必要的十分恐惧的心情,不能自控地尽量回避,不但别人认为难于理解,有时本人也知道不切实际、不合情理,却又无法摆脱而感到苦恼,这就是病态的恐惧。7.害怕见人、不敢去商场,这是病吗?有位大姐说,她孩子整天待在家里,不敢出门,也不敢见人,她认为是孩子越大越害羞胆小了,而有人告诉她,这是种病。那么害怕见人、不敢去商场,这是病吗?在社交环境中有些焦虑是正常的,但如果因为害怕见人而不敢出门就属于社交恐怖症了,患者害怕的对象主要为社交场合(如在公共场合进食或说话、聚会、开会,或怕自己做出一些难堪的行为等)和人际接触(如在公共场合与人接触、怕与他人目光对视,或怕在与人群相对时被人审视等),因此当着他人的面不敢讲话、不敢进食、不敢写字等,甚至不敢如厕,严重者可出现面红耳赤、出汗、心跳、心慌、震颤、呕吐、眩晕等,患者也常伴有自我评价低和害怕批评;如果病情严重,患者可因恐怖而回避朋友,与社会隔绝而仅与家人保持接触,甚至失去工作能力。不敢去商场属于广场恐怖症,在恐怖症中最为常见。主要表现为对某些特定环境的恐惧,如广场、密闭的环境、黑暗场所和拥挤的公共场所等,患者在这些场所会产生剧烈的恐惧,担心自己无法自控或担心自己会晕倒,或出现濒死感、焦虑不安,害怕进入商店、剧场、车站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害怕得不到帮助,无法逃避,害怕离家或独处,因而回避这些环境,甚至根本不敢出门,焦虑和回避行为的程度可有很大差异。恐惧发作时还常伴有抑郁、强迫、社交焦虑、人格解体等症状,若不及时治疗,一般会转人慢性。8.强迫症是怎么回事?强迫症是一种以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强烈冲突使患者感到焦虑和痛苦;患者体验到观念或冲动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意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患者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强迫症多发病于青春期,75%的患者起病于30岁前。患者常在无明显诱因下缓慢起病,由于约有60%强迫症患者羞于就诊或将自己的症状告诉医生,致使强迫症患者就诊延迟。那么,强迫症有哪些病因呢?①遗传:家系调查发现,患者的父母中有5%~7%的患有强迫症,远远较普通人群高。人格特征在强迫症的发病中起一定作用,约2/3的强迫症患者在病前有强迫性人格。如胆小怕事,谨小慎微,优柔寡断,严肃古板,办事井井有条,力求一丝不苟,注重细节,酷爱清洁。②脑病理改变:严重的脑外伤、癫痫、风湿热引发的小舞蹈症均可伴发强迫症状。③生化:有不少证据支持强迫症患者5-羟色胺能神经系统活动减弱导致强迫症产生,而用增加5-羟色胺生化递质的药物来治疗强迫症。④心理社会因素:精神分析学派认为,强迫症是强迫性人格的进一步发展。行为学家则认为,强迫症的产生是由于刺激--反应出现过多重复导致焦虑,为减轻焦虑,产生逃避或回避反应,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和抑制失调,从而导致异常习惯的形成,病理性认识和反射的建立,使冲动、思维和行动拘泥于固定的行为学习模式。处于发育期的青少年,在交往中出现的不适应现象,可引起强迫症状的产生。工作紧张、家庭不和睦及夫妻生活不尽人意等可使患者长期紧张不安,最终诱发强迫症的出现。意外事故、家人死亡及受到重大打击等也可使患者焦虑不安、紧张、恐惧,诱发强迫症的产生。强迫症的基本症状是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患者可仅有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或既有强迫观念又有强迫动作。(1)强迫观念:表现为反复而持久的观念、思想、印象或冲动念头。力图摆脱,但为摆脱不了而紧张烦恼、心烦意乱、焦虑不安和出现一些躯体症状。强迫观念可有下面几种表现形式。①强迫思维:是以刻板形式反复进人患者头脑中的观念、表象或冲动。患者往往试图抵制,但不成功。②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对一些常见的事情、概念或现象反复思考,刨根究底,自知毫无现实意义,但不能自控。如反复思考:究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③强迫怀疑:患者对自己已完成的事情的可靠性表示怀疑,需要反复检查、核对,如反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④强迫联想及强迫性对立思维:患者脑中出现一个观念或听到、看到一句话,便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另一个观念或词句,而大多是对立性质的。如想起“和平”,马上就联想到“战争”等。⑤强迫回忆:患者意识中不由自主地反复呈现经历过的事情,也可以是一句话或一段歌曲,无法摆脱,感到苦恼。⑥强迫意向:患者体会到一种强烈的内在冲动要去做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但一般不会转变为行动,因患者知道这种冲动是非理性的、荒谬的,故努力克制,但内心冲动无法摆脱。如想把小孩扔到窗外,或走到高处则产生往下跳的冲动。⑦强迫情绪:患者对某些事物不合情理的担心、厌恶等情绪反应,明知不必要如此,却无法克服。(2)强迫动作和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①强迫检查:多为减轻强迫怀疑引起的焦虑而采取的措施。常表现为反复检查门窗、煤气是否关好,账目是否搞错等,严重者检查数十遍还不放心。②强迫洗涤:多源于怕受污染这一强迫观念而表现反复洗手、洗衣物、消毒家具等。③强迫性仪式动作:是一套重复刻板的相互联系的动作。此种仪式性动作往往对患者有特殊的意义,患者完成这种仪式是为获得幸运和吉兆,从而使内心感到安慰。如进门时要完成一套动作表示他孩子的病就能逢凶化吉,如果第一次做的动作不能使自己的意向满意,就必须再重新开始做一遍,自己明知毫无意义,但如果不做则焦虑不安。强迫仪式动作可占去一天中的数小时,有时还伴有明显的犹豫不决和行事迟缓。④强迫询问:患者常常不相信自己,为了消除疑虑或穷思竭虑给自己带来的焦虑,常反复询问他人,尤其是家人,以获得解释与保证。强迫症的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和认知行为治疗。①药物治疗:SSRIs是目前具有抗强迫作用的一线治疗药物,有氟西汀、氟伏沙明、舍曲林、帕罗西汀、西酞普兰,剂量常常为处方推荐的较高或最高剂量。氯米帕明对强迫症状也有效,但不良反应限制了此药的应用。②认知行为治疗:暴露和反应预防是治疗强迫障碍有效的行为治疗方法。暴露疗法是使患者面对引起焦虑的物品和环境;反应预防要求患者推迟、减少甚至放弃能减轻焦虑的行为,如缩短洗手时间,减少洗手频度,甚至放弃洗手。有效的暴露疗法和反应预防一般需12次会谈和长时间的家庭作业。对于多数强迫症患者药物与心理治疗同时或相继进行均比单独使用任一种治疗的效果要好。心理治疗有发掘病因的领悟疗法及针对强迫行为的行为矫正疗法。而且认知行为治疗也可在维持治疗中发挥作用。9.总是控制不住的胡思乱想,是强迫症吗?如果这种胡思乱想是来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且这种想法反复出现,持续3个月以上,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自己明知道没有意义,想抵抗却无法控制,二者强烈冲突使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社会功能也明显受损,这就属于强迫症的强迫观念。10.强迫检查、强迫洗手也是病吗?是,都属于强迫症。强迫检查是患者为减轻强迫怀疑引起的焦虑而采取的措施。如出门时反复检查门窗、煤气是否关好,电插头是否拔掉,账目是否搞错等,严重者检查数十遍还不放心。强迫洗手属于强迫症的强迫洗涤,多源于怕受污染这一强迫观念而表现反复洗手、洗衣物、消毒家具等。如有位医院挂号员,认为接触一些肿瘤患者的门诊卡可以“传染”到肿瘤,认为还会间接传染给自己家人,于是每次下班回家反复洗手、洗内、外衣服,直到深更半夜。

生完孩子后心情持续低落,如何预防产后抑郁?

产后抑郁症是指产妇在分娩后出现的抑郁障碍。其表现与其他抑郁障碍相同,情绪低落、快感缺乏、悲伤哭泣、担心多虑、胆小害怕、烦躁不安、易激惹发火,严重时失去生活自理和照顾婴儿的能力,悲观绝望、自伤自杀。典型的产后抑郁症是产后6周内发生,可持续整个产褥期,有的甚至持续至幼儿上学前。产后抑郁症的发病率在15%~30%,如能早期识别,积极治疗,预后良好。

睡眠障碍中如何判定哪些非典型的失眠症状

睡眠障碍中如何判定哪些非典型的失眠症状在睡眠障碍的临床认知中,“入睡困难”“易醒”等典型失眠症状已被大众熟知,而那些表现隐匿、易与其他问题混淆的非典型症状,往往成为诊断和干预的“盲区”。判定非典型失眠症状,需跳出“睡不着就是失眠”的固有认知,从症状表现、发生场景、伴随反应等多方面综合考量,才能精准识别其“伪装”面具。非典型失眠症状的核心特征是“睡眠相关困扰与传统认知错位”,首要判定点在于症状表现的“反常识性”。部分人群并非“难以入睡”,反而“入睡过快”,白天却频繁出现不可抗拒的嗜睡发作,甚至在行走、进食时突发睡意,这可能是“发作性睡病”关联的失眠衍生症状——睡眠结构紊乱导致夜间睡眠质量差,大脑通过白天过度嗜睡代偿。另有一类人群表现为“睡眠感知障碍”,夜间实际睡眠时长达标,主观却坚定认为“整夜未眠”,晨起后伴随强烈疲劳感,这种“主观失眠”易被误判为“心理作用”,实则是睡眠感知通路异常引发的非典型症状。场景关联性是判定非典型症状的重要依据。典型失眠多在固定睡眠环境中发生,而非典型症状常与特定场景绑定。例如,部分人仅在工作日出现睡眠问题,夜间频繁醒来查看时间,担心次日工作效率,周 末却能正常入睡,这种“条件性失眠”与环境压力形成强关联,症状随场景切换呈现明显波动。还有“睡眠相关运动障碍”,患者夜间无明显觉醒,却因周期性肢体抽动、磨牙等异常运动导致睡眠碎片化,晨起后肌肉酸痛、精神萎靡,这类症状易被归因为“睡姿不良”,忽视其与失眠的内在关联。伴随症状的差异化表现,可为判定提供关键线索。典型失眠常伴随焦虑、烦躁等情绪问题,而非典型症状的伴随反应更具迷惑性。比如,部分患者夜间睡眠中频繁出现“鬼压床”,即睡眠瘫痪,意识清醒却无法支配肢体,伴随强烈窒息感,这种症状易与精神异常混淆,实则是睡眠周期过渡异常引发的非典型失眠伴随表现。另有患者在睡眠中出现生动幻觉,如看到闪光、听到异响,醒来后记忆清晰,这类“入睡前幻觉”往往与失眠导致的睡眠潜伏期延长相关。判定非典型失眠症状还需排除其他疾病干扰。甲状腺功能异常、心血管疾病等躯体问题,以及抑郁症、焦虑症等精神疾病,均可能引发类似失眠的症状。临床判定中,需通过睡眠监测、躯体检查、心理评估等多手段排查,明确症状是否由睡眠本身的病理机制导致,而非其他疾病的伴随反应。非典型失眠症状的判定,本质是对睡眠健康的精细化关注。当出现“睡眠感受与实际状态不符”“症状与特定场景强关联”“伴随反应异于常规”等情况时,不应简单归为“矫情”或“压力大”,而需及时寻求专 业评估。洛阳五三七医院打破对失眠的固有认知,精准识别非典型症状,为后续干预提供科学依据,让每一种睡眠困扰都能得到针对性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