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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性厌食的心理动力学成因分析

时间:2025-12-12 浏览量:516

神经性厌食作为一种复杂的精神障碍,其核心特征不仅是刻意减重导致的体重显著低于正常标准,更潜藏着个体对自我价值、情感调节与人际关系的深层困惑。心理动力学视角跳出了单纯关注行为表象的局限,将目光投向个体内心世界的冲突与早年经验的烙印,为理解这一病症的成因提供了独特且深刻的理论框架。其核心逻辑在于:厌食行为并非孤立的饮食异常,而是个体应对内心焦虑、维系心理平衡的一种病理性防御机制,根源可追溯至自我认同的混乱、客体关系的扭曲与情感表达的阻滞。

自我认同的建构失败,是神经性厌食心理动力学成因的核心议题。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理论指出,青春期是“自我同一性对角色混乱”的关键阶段,而神经性厌食患者往往在这一过程中陷入困境。在现代社会审美焦虑与家庭期待的双重压力下,他们难以通过学业、兴趣或人际关系建立稳定的自我认知,转而将自我价值与身体形态强行绑定。对“瘦”的追求,本质上是一种简化自我认同的尝试——当个体无法用“我是谁”“我擅长什么”定义自己时,便试图用“我有多瘦”这一可见的、可控制的标准来确立存在的意义。这种认同偏差背后,是深层的自我否定:他们将内心的无价值感投射到身体上,认为“肥胖”等同于“糟糕的自己”,而减重的过程则成为一场试图“净化”自我、获得价值认可的徒劳努力。心理动力学治疗中常观察到,患者对体重增加的恐惧,实则是对自我边界模糊的恐惧——体重失控仿佛意味着自我认知的崩塌。

早年客体关系的创伤与依恋模式的异常,为神经性厌食的滋生提供了心理土壤。客体关系理论认为,个体早年与主要抚养者(多为父母)的互动模式,会内化为日后人际关系与自我认知的“内部工作模型”。若抚养者存在情感回应缺失、过度控制或评价性态度等问题,会导致患者无法形成安全的依恋关系。例如,部分患者的父母习惯用“胖瘦”评判孩子的价值,将“少吃点才好看”“瘦了才听话”等观念强加于人,使孩子从小建立起“只有符合特定身体标准,才能获得爱与关注”的错误认知。另有一些患者则成长于“情感忽视”的环境,父母对其内心感受视而不见,仅关注学业成绩等外在指标,这使得患者逐渐将情感需求压抑到潜意识中,转而通过控制饮食来获得一种“掌控感”——在无法掌控父母的态度与外界的评价时,控制自己的胃和体重成为他们能把握的“权力”。这种对饮食的控制,本质上是对早年失控情感体验的代偿性回应。

情感调节机制的紊乱,是厌食行为得以维持的重要动力。神经性厌食患者普遍存在“情感隔离”的心理特征,他们难以识别、接纳和表达自身的负面情绪,如焦虑、愤怒、抑郁等。心理动力学认为,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防御机制——当内心的情感冲突过于强烈,超出个体的承受能力时,他们便会通过“关注身体”来转移对情感痛苦的感知。饥饿感带来的生理不适,会暂时取代心理上的焦虑与无助,而体重下降带来的“成就感”,则会形成短暂的情感慰藉。例如,当患者面临学业压力或人际矛盾时,他们不会选择主动沟通或寻求支持,而是通过节食来应对——这种行为将抽象的心理压力转化为具体的身体行为,简化了情感处理的过程。但这种调节方式具有极强的破坏性,长期的饮食控制会进一步加剧情绪紊乱,形成“情绪问题→厌食行为→身体损伤→情绪更糟”的恶性循环。同时,患者对“完 美身材”的执念,也反映出他们对“完 美自我”的虚幻追求,试图用身体的“完 美”来掩盖内心的不完 美感,避免面对真实的情感缺陷。

潜意识中的攻击性投射与反向形成,也是理解神经性厌食成因的重要维度。心理动力学中的“投射”机制,指个体将自身不愿接受的特质转嫁到他人或事物上;而“反向形成”则是将内心的真实欲 望以相反的行为表现出来。部分神经性厌食患者的潜意识中存在对他人(尤其是父母)的愤怒与攻击性,但由于早年形成的顺从型人格,他们不敢直接表达这种情绪,便将攻击性转向自身——通过节食、催吐等方式伤害自己的身体,间接宣泄对他人的不满。这种“自我攻击”的行为,既是对权威的无声反抗,也是一种扭曲的情感表达。此外,一些患者将对“依赖”的恐惧转化为对“独立”的极端追求,他们认为“控制饮食”是摆脱对父母情感依赖的象征,通过让自己变得“瘦弱”来证明自己无需他人照顾,这种认知背后,实则是对“被抛弃”的深层恐惧。

值得注意的是,心理动力学视角下的神经性厌食成因并非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自我认同、客体关系、情感调节与潜意识冲突等多方面因素交织的产物。这些心理动力因素与生物遗传、社会文化等外部因素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了病症的发生与发展。理解这些深层成因,不仅有助于打破“厌食就是爱美”“是意志力薄弱”的认知误区,更能为临床治疗提供重要指导——心理动力学治疗正是通过帮助患者探索内心的潜意识冲突、修复早年客体关系创伤、建立健康的自我认同与情感调节机制,从根源上化解厌食行为的心理动力,让患者重新获得对自我与生活的掌控感。

在洛阳五三七医院看来神经性厌食的本质是一场内心世界的“战争”,患者用身体作为战场,以饮食作为武器,试图应对那些无法言说的心理痛苦。从心理动力学视角深入剖析其成因,是理解这一病症的关键一步,也为我们提供了“看见”患者内心需求的窗口——唯有读懂他们行为背后的心理诉求,才能给予真正有效的帮助与支持。

神经症性障碍

1.什么是神经症?有哪儿种类型?神经症又称神经官能症,是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的总称,患者有持久的心理冲突,觉察到或体验到这种冲突并因之而深感痛苦且妨碍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但没有任何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与患者的现实处境不相称,但患者对存在的症状感到痛苦和无能为力,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迁延。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CCMD-3)将神经症分为以下几类:恐惧症、焦虑症、强迫症、躯体形式障碍、神经衰弱、其他或待分类的神经症。2.神经症发病与哪些因素有关?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各国和调查资料推算:人口中5%~8%有神经症或人格障碍,是重性精神病的5倍,我国为13%~22%,这么高发的疾病到底跟哪些因素有关呢?神经症的发病常与素质和心理社会因素有关,存在一定的人格基础。许多研究表明,神经症患者在病前较他人遭受更多的应激性生活事件,主要以人际关系、婚姻与性关系、经济、家庭、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多见。引发神经症的应激性事件常有以下特点:①应激事件的强度往往不十分强烈,是那些使人牵肠挂肚的日常琐事,而且往往是多个事件反复发生,持续时间较长;②应激事件往往对神经症患者具有某种特殊的意义,即某些患者对常人看来也许是无足轻重的事情特别敏感;③患者对应激事件引起的心理困境或冲突往往有一定的认识,也知道应该怎样去适应以消除这些事件对心理的影响,但往往不能将理念化为行动,将自己从困境和矛盾的冲突中解脱出来;④应激事件不仅来源于外界,更多地源于患者内在的心理欲求与对事件的不良认知;他们常常忽略和压抑自己的需求以适应环境,但又总是对他人和自己的作为不满,总是生活在遗憾和内心冲突中。3.神经症有哪些特点?神经症有以下几个特点:(1)心理冲突:神经症患者意识到自己处于一种无力自拔的自相矛盾的心理状态。通俗地讲就是自己总是跟自己过不去,自己折磨自己,患者知道这种心理是不正常的或病态的,但是不能解脱。(2)精神痛苦:神经症是一种痛苦的精神障碍,喜欢诉苦是神经症患者普遍而突出的表现之一。(3)妨碍患者的心理社会功能:神经症性心理冲突的两个对立面互相强化,形成恶性循环,日益严重地影响患者的心理社会功能。(4)自知力完整:一般意识清楚,主动要求治疗,与现实接触良好,人格相对完整,无严重的行为紊乱等精神症状。(5)病程较长:神经症是一种持久性的精神障碍,不同于各种短暂的精神障碍。(6)无躯体疾病作基础:患者虽然躯体不适主诉繁多,但反复检查均没有相应的躯体疾病与之相关联,或躯体疾病较轻与其表现出来的症状不相符。4.焦虑症是怎么回事?如何判断自己是否有焦虑的情绪?焦虑症是以广泛和持续性焦虑或反复发作的惊恐不安为主要特征的神经症性障碍。常伴有头晕、胸闷、心悸、气短、口干、便秘或腹泻、出汗、尿频等自主神经症状和运动不安与肌肉紧张。患者的焦虑情绪并非由实际威胁或危险所引起,或其紧张不安与恐慌程度与现实处境很不相称。焦虑症患者的病前性格大多为胆小怕事,自卑多疑,做事思前想后,犹豫不决,对新事物及新环境不能很快适应。发病原因为精神因素,如处于紧张的环境不能适应,遭遇不幸或难以承担比较复杂而困难的工作等。女性患病率明显高于男性。如何判断自己是否有焦虑的情绪呢?当正常人在预感到将要发生不利的情况时,可产生焦虑,这种焦虑通常并不构成疾病,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状态。只有当焦虑的程度及持续时间超过一定的范围时才构成焦虑症状。焦虑症患者的焦虑情绪一般表现为:精神紧张、恐慌、坐立不安,感到最坏的事即将发生,常坐卧不宁,缺乏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心烦意乱,对外界事物失去兴趣。严重时有恐惧情绪,对外界刺激易出现惊恐反应,常伴有睡眠障碍和自主神经不稳定现象,如入睡困难、做噩梦、易惊醒、面色苍白或潮红、易出汗、四肢发冷、手指发麻、肌肉跳动、眩晕、心悸、胸部有紧压或窒息感、食欲不振、腹部发胀并有灼热感、便秘或腹泻、尿频、月经不调、性欲缺乏等,有些患者为上述躯体不适感而焦虑不安,常自扪脉搏是否增快,心跳呼吸是否停止,皮肤颜色是否已经改变,为此而情绪紧张。检查时患者焦虑,双眉紧锁,肌张力增加,反射活跃,常伴有不安的动作,如不断地眨眼、敲打手指或捶胸顿足等。5.经常莫名的紧张害怕是病吗?经常莫名的紧张害怕是一种疾病,属于神经症的一种---焦虑症。焦虑症是指在缺乏客观原因时,产生紧张、不安或恐惧的内心体验并表现相应的神经功能失调、肌肉紧张与运动性不安。往往包含如下三组症状。①自体症状:紧张时往往伴有神经功能亢进像心慌、气短、口干、多汗、颤抖、面色潮红,有时还会有濒死感,严重时还会有失控等。②情绪症状:紧张、恐惧害怕、提心吊胆、忧虑的内心体验。③运动性不安:坐立不安、心烦不适、注意力无法集中、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惶恐不安。患者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6.如何认识恐怖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又称恐惧症,是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客体或处境为主的神经症。患者明知道害怕是过分的、不必要的或不合理的,但仍不能防止恐惧发作。恐惧发作时往往伴有显著的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患者极力回避所害怕的客体或处境,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其实恐惧心理正常人也会出现,但正常人的恐惧与以往的经历有关,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正常情况下人们可清楚地认识到当时处境是否危险或危及生命,如对关在笼子里的虎、豹是不怕的,但一旦笼子被打开虎、豹冲出来了,必然惊恐万分,这就是害怕恐惧心理。故恐惧对正常人来说是种有益的防御反应。而恐怖性神经症患者对某些情景、场合产生不必要的十分恐惧的心情,不能自控地尽量回避,不但别人认为难于理解,有时本人也知道不切实际、不合情理,却又无法摆脱而感到苦恼,这就是病态的恐惧。7.害怕见人、不敢去商场,这是病吗?有位大姐说,她孩子整天待在家里,不敢出门,也不敢见人,她认为是孩子越大越害羞胆小了,而有人告诉她,这是种病。那么害怕见人、不敢去商场,这是病吗?在社交环境中有些焦虑是正常的,但如果因为害怕见人而不敢出门就属于社交恐怖症了,患者害怕的对象主要为社交场合(如在公共场合进食或说话、聚会、开会,或怕自己做出一些难堪的行为等)和人际接触(如在公共场合与人接触、怕与他人目光对视,或怕在与人群相对时被人审视等),因此当着他人的面不敢讲话、不敢进食、不敢写字等,甚至不敢如厕,严重者可出现面红耳赤、出汗、心跳、心慌、震颤、呕吐、眩晕等,患者也常伴有自我评价低和害怕批评;如果病情严重,患者可因恐怖而回避朋友,与社会隔绝而仅与家人保持接触,甚至失去工作能力。不敢去商场属于广场恐怖症,在恐怖症中最为常见。主要表现为对某些特定环境的恐惧,如广场、密闭的环境、黑暗场所和拥挤的公共场所等,患者在这些场所会产生剧烈的恐惧,担心自己无法自控或担心自己会晕倒,或出现濒死感、焦虑不安,害怕进入商店、剧场、车站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害怕得不到帮助,无法逃避,害怕离家或独处,因而回避这些环境,甚至根本不敢出门,焦虑和回避行为的程度可有很大差异。恐惧发作时还常伴有抑郁、强迫、社交焦虑、人格解体等症状,若不及时治疗,一般会转人慢性。8.强迫症是怎么回事?强迫症是一种以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强烈冲突使患者感到焦虑和痛苦;患者体验到观念或冲动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意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患者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强迫症多发病于青春期,75%的患者起病于30岁前。患者常在无明显诱因下缓慢起病,由于约有60%强迫症患者羞于就诊或将自己的症状告诉医生,致使强迫症患者就诊延迟。那么,强迫症有哪些病因呢?①遗传:家系调查发现,患者的父母中有5%~7%的患有强迫症,远远较普通人群高。人格特征在强迫症的发病中起一定作用,约2/3的强迫症患者在病前有强迫性人格。如胆小怕事,谨小慎微,优柔寡断,严肃古板,办事井井有条,力求一丝不苟,注重细节,酷爱清洁。②脑病理改变:严重的脑外伤、癫痫、风湿热引发的小舞蹈症均可伴发强迫症状。③生化:有不少证据支持强迫症患者5-羟色胺能神经系统活动减弱导致强迫症产生,而用增加5-羟色胺生化递质的药物来治疗强迫症。④心理社会因素:精神分析学派认为,强迫症是强迫性人格的进一步发展。行为学家则认为,强迫症的产生是由于刺激--反应出现过多重复导致焦虑,为减轻焦虑,产生逃避或回避反应,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和抑制失调,从而导致异常习惯的形成,病理性认识和反射的建立,使冲动、思维和行动拘泥于固定的行为学习模式。处于发育期的青少年,在交往中出现的不适应现象,可引起强迫症状的产生。工作紧张、家庭不和睦及夫妻生活不尽人意等可使患者长期紧张不安,最终诱发强迫症的出现。意外事故、家人死亡及受到重大打击等也可使患者焦虑不安、紧张、恐惧,诱发强迫症的产生。强迫症的基本症状是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患者可仅有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或既有强迫观念又有强迫动作。(1)强迫观念:表现为反复而持久的观念、思想、印象或冲动念头。力图摆脱,但为摆脱不了而紧张烦恼、心烦意乱、焦虑不安和出现一些躯体症状。强迫观念可有下面几种表现形式。①强迫思维:是以刻板形式反复进人患者头脑中的观念、表象或冲动。患者往往试图抵制,但不成功。②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对一些常见的事情、概念或现象反复思考,刨根究底,自知毫无现实意义,但不能自控。如反复思考:究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③强迫怀疑:患者对自己已完成的事情的可靠性表示怀疑,需要反复检查、核对,如反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④强迫联想及强迫性对立思维:患者脑中出现一个观念或听到、看到一句话,便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另一个观念或词句,而大多是对立性质的。如想起“和平”,马上就联想到“战争”等。⑤强迫回忆:患者意识中不由自主地反复呈现经历过的事情,也可以是一句话或一段歌曲,无法摆脱,感到苦恼。⑥强迫意向:患者体会到一种强烈的内在冲动要去做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但一般不会转变为行动,因患者知道这种冲动是非理性的、荒谬的,故努力克制,但内心冲动无法摆脱。如想把小孩扔到窗外,或走到高处则产生往下跳的冲动。⑦强迫情绪:患者对某些事物不合情理的担心、厌恶等情绪反应,明知不必要如此,却无法克服。(2)强迫动作和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①强迫检查:多为减轻强迫怀疑引起的焦虑而采取的措施。常表现为反复检查门窗、煤气是否关好,账目是否搞错等,严重者检查数十遍还不放心。②强迫洗涤:多源于怕受污染这一强迫观念而表现反复洗手、洗衣物、消毒家具等。③强迫性仪式动作:是一套重复刻板的相互联系的动作。此种仪式性动作往往对患者有特殊的意义,患者完成这种仪式是为获得幸运和吉兆,从而使内心感到安慰。如进门时要完成一套动作表示他孩子的病就能逢凶化吉,如果第一次做的动作不能使自己的意向满意,就必须再重新开始做一遍,自己明知毫无意义,但如果不做则焦虑不安。强迫仪式动作可占去一天中的数小时,有时还伴有明显的犹豫不决和行事迟缓。④强迫询问:患者常常不相信自己,为了消除疑虑或穷思竭虑给自己带来的焦虑,常反复询问他人,尤其是家人,以获得解释与保证。强迫症的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和认知行为治疗。①药物治疗:SSRIs是目前具有抗强迫作用的一线治疗药物,有氟西汀、氟伏沙明、舍曲林、帕罗西汀、西酞普兰,剂量常常为处方推荐的较高或最高剂量。氯米帕明对强迫症状也有效,但不良反应限制了此药的应用。②认知行为治疗:暴露和反应预防是治疗强迫障碍有效的行为治疗方法。暴露疗法是使患者面对引起焦虑的物品和环境;反应预防要求患者推迟、减少甚至放弃能减轻焦虑的行为,如缩短洗手时间,减少洗手频度,甚至放弃洗手。有效的暴露疗法和反应预防一般需12次会谈和长时间的家庭作业。对于多数强迫症患者药物与心理治疗同时或相继进行均比单独使用任一种治疗的效果要好。心理治疗有发掘病因的领悟疗法及针对强迫行为的行为矫正疗法。而且认知行为治疗也可在维持治疗中发挥作用。9.总是控制不住的胡思乱想,是强迫症吗?如果这种胡思乱想是来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且这种想法反复出现,持续3个月以上,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自己明知道没有意义,想抵抗却无法控制,二者强烈冲突使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社会功能也明显受损,这就属于强迫症的强迫观念。10.强迫检查、强迫洗手也是病吗?是,都属于强迫症。强迫检查是患者为减轻强迫怀疑引起的焦虑而采取的措施。如出门时反复检查门窗、煤气是否关好,电插头是否拔掉,账目是否搞错等,严重者检查数十遍还不放心。强迫洗手属于强迫症的强迫洗涤,多源于怕受污染这一强迫观念而表现反复洗手、洗衣物、消毒家具等。如有位医院挂号员,认为接触一些肿瘤患者的门诊卡可以“传染”到肿瘤,认为还会间接传染给自己家人,于是每次下班回家反复洗手、洗内、外衣服,直到深更半夜。

睡眠障碍

什么是失眠?有哪些类型?失眠是常见的睡眠障碍,指睡眠时间和(或)质量不足,并影响日间社会功能的一种主观体验。表现为入睡困难(入睡时间超过30分钟)、睡眠质量下降和总睡眠时间减少(通常6小时)、睡眠维持障碍(整夜觉醒次数≥2次)、早醒,同时伴有日间功能障碍。失眠的类型包括:入睡困难、睡眠不深、易醒、多梦、再睡困难、醒后不适或疲乏感,或白天困倦。(1)入睡困难:辗转难眠,入睡时间比以往推后1~3小时,患者说本来也很困,也想睡觉,可躺在床上就是睡不着。(2)睡眠不深:患者自感睡不实,一夜都是似睡非睡的,一有动静就醒,醒后再次入睡困难。(3)睡眠质量差:许多患者虽然能够入睡,可感到睡眠不能解乏,醒后仍有疲劳感。(4)睡眠感觉障碍:缺乏睡眠的真实感,许多患者虽然酣然人睡,但醒后坚信自己没睡着,而同房的人却说他一直在打呼噜。生活中偶尔出现失眠的情况,不用过分担心,要相信身体会自然调节好的。人的身心有很大的弹性,一两天失眠不会造成什么损害。如果失眠之后不停的去担心会不会再失眠的话,到了晚上就更加难以入睡。失眠的影响因素有哪些?睡眼跟心理有关系吗?引起失眠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躯体不适引起的失眠:如头痛、牙痛、喘息、吐泻等。②环境因素引起的失眠:如更换住所、声音嘈杂、光线刺激等。③生物药剂因素引起的失眠:如饮用咖啡、浓茶、中枢兴奋药等。④心理因素引起的失眠:如对失眠的恐惧和对失眠后果的过分担心,发生应激生活事件等。⑤精神疾病引起的失眠:如躁狂症的少眠或不眠、抑郁症入睡困难或早醒等。此外,个性人格特征、自幼不良的睡眠习惯以及遗传因素等,也可成为持续失眠的原因。睡眠与心理因素的关系很大,心理性失眠是由于过度的睡眠防御性思维造成的,常由于过分关注担忧自己的睡眠情况,以至于思虑过度、兴奋不安或焦虑烦恼,这些心理因素反而使他们更清醒,以至于难以入睡。心理因素是影响睡眠的重要因素,睡眠障碍也是最常见的临床症状,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失眠,克服由于失眠引起的焦虑、恐惧、抑郁心理,以乐观、积极的心态正确处理问题,给睡眠创造良好的内环境。经常做梦正常吗?做梦是人体正常的生理现象,每个人都会做梦,这是因为人类的脑细胞总是在不停的活动,人在睡眠过程中,意识的清晰度会下降,日常生活中的思想、回忆和想象刺激某部分大脑皮层并留下痕迹,当大脑皮层的这些部分在人的睡眠中还保持着兴奋状态时,日常生活中留下的这些痕迹就活跃起来,于是引起了梦,梦是外界因素在人脑中的存在。正常健康人由清醒进入睡眠后,常先进入非快速眼动睡眠(NREM),又叫正相睡眠,之后进入快速眼动睡眠(REM),又叫异相睡眠,再恢复为NREM,经过几个周期之后清醒。在睡眠过程中,这两种状态交替发生,呈周期性变化。梦是在快速眼动睡眠情况下进行的,会被记住;相反在非快速眼动睡眠情况下的梦,不会被记住,我们也不会意识到。有些人自诉:“晚上做了一夜的梦,感觉好累!”。多梦的原因有以下几种。①睡眠环境改变,搬家或是改换睡眠地点引起多梦。②睡眠的规律打破,也容易造成多梦。③心理压力也会造成睡眠不规律,导致多梦。④当人体生病时,生理和心理的防御机制比较弱,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刺激而引发多梦。⑤负面情绪的影响,如在心情焦虑、郁闷的情况下也容易造成多梦。人们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过度的思虑也会在睡眠中产生折射。⑥很多不良生活习惯也会造成多梦,饿着肚子或是睡前剧烈运动都会引起多梦。因此,平时要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放松身心,一般失眠多梦就会有所改善,少数严重的失眠多梦者,需要去医院就诊查明原因。“梦魇”“梦游”是怎么回事?梦魇和梦游是两种不同形式的睡眠障碍。梦魇是在睡眠中,突然表现出紧张恐惧,双目圆睁,面色通红,四肢乱抓,哭泣喊叫,甚至从床上坐起,大声呼叫,片刻之后,重又自行人睡,翌晨不能回忆。若当时将其唤醒,可能会追忆起方才正在噩梦中。以儿童为多,成人在疲劳、焦虑后偶尔也会发生,经受剧烈情绪刺激或有心脏疾病的患者极易出现梦魇。就梦魔本身而言,一般不用治疗,只是在异相睡眠期做了噩梦。梦游又称睡行症,是在睡眠中起立行走、穿衣,翻弄物品,或开门外出,甚至有更复杂的行为,多数人在数分钟以后,又能自行上床睡觉,事后不能回忆,若中途将其喊醒,患者自己也不知道为何如此行动。同梦魇一样,也多见于儿童,大多到青少年期症状自行消失,可能因为儿童的大脑发育尚末完全成熟,兴奋与抑制过程均不完善所致。若成人经常出现睡行发作,则需排除精神运动性癫痫的可能。孩子过于疲劳,临睡前观看恐怖、兴奋刺激的电视,或睡前受批评或打骂,睡眠过迟,被褥过暖或过凉,内衣过紧,晚餐过饱等,都可能会导致儿童的睡眠障碍。对于有梦魇或梦游的儿童,应注意避免以上诱因。儿童期的梦魇或梦游,如能排除癫痫,一般无须治疗,如发作频繁,可在临睡前服用小剂量的镇静药物治疗。什么是睡眠的刺激控制疗法?睡眠刺激控制疗法是改善睡眠环境中的兴奋刺激与睡意之间相工作用的一套行为于预措施,可以独立应用于失眠的治疗。其目的在于恢复床的睡眠诱导功能,消除床对其他不恰当需求的唤醒功能,使失眠者易于入睡,重建睡眠---觉醒生物节律。入睡困难的患者因为担心睡不好常常提前上床,强迫自己早早入睡,而越想睡越是睡不着,为此焦躁不安。睡眠刺激控制疗法是一种行为矫正治疗,这种疗法就是让患者摆脱这种焦虑,调整上床与睡眠的关系,从而来改善睡眠。睡眠刺激控制疗法的实施原则是没有睡意不要上床,实施方法是:上床睡觉如果20分钟后仍无睡意,则令其起床活动,但不要做作业、写文章、与人辩论、饮酒、打牌或下棋,因为这些活动容易使人兴奋,只能听音乐、静坐、散步或赏赏夜景等,当睡意袭来时再上床睡觉。如果20分钟后还睡不着,就再次起床活动,反复多次直至挨着枕头就睡。实施睡眠刺激控制疗法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只有在睡意来临时才上床。②床仅仅用于睡觉(或性生活)。③不要在床上做与睡眠无关的活动,如进食、玩手机、看小说、看电视、听收音机及思考复杂问题等。④如果卧床20分钟不能入睡,应起床离开卧室,可从事一些简单活动,等有睡意时再返回卧室睡觉。⑤不管前一天晚上睡眠时间有多长,保持规律的起床时间。⑥如果没有午睡习惯,日间避免小睡,也不能延长午睡时间。看起来简单的刺激控制法,对不少的人来讲,实施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没有坚持记行为日记,失败的可能性会很大。如果能够借助睡眠日记,可能会变得更容易成功。失眠的一般治疗原则是什么?失眠的治疗原则是不单纯依靠镇静催眠药物,而要消除病因,配合认知及行为的改变,以增加治疗效果。失眠的治疗方法如下。①认知疗法:提高对睡眠的正确认识,减少睡眠前焦虑,从而改善睡眠。②行为疗法:建立规律的睡眠节律,采取克服睡眠前焦虑的行为调整方法,包括放松治疗、刺激控制训练、自由想象训练等。③药物治疗:主要使用苯二氮䓬类或一些非苯二氮䓬类药物来治疗失眠,但要注意短期使用,以免形成药物依赖。安眠药可以长期吃吗?安眠药应短期使用,以免形成药物依赖。失眠的药物治疗时程没有明确规定,应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剂量和维持时间,一般超过4周的药物干预需要重新评估。安眠药的用药原则:①使用最低有效剂量,间断给药,每周2~4次。②短期用药,一般不超过3~4周。③逐渐停药,避免突然停药,防止出现“反跳”及诱发精神疾病。④如在停药过程中出现严重或持续精神症状,应对患者进行重新评估。失眠的应对方法有哪些?失眠往往让人感到很苦恼,有失眠引起的睡眠不足可导致体倦乏力、急躁易怒、记忆力减退等多种不适,随着生活压力的加大,越来越多的人受到了失眠的困扰,失眠该如何应对呢?睡前消除担忧或担心,这是很有必要的,可采取以下措施应对失眠:①日常进行有规律地适度锻炼,最好在睡觉前的4~5小时进行,每次至少20分钟。②临睡前可喝些温牛奶,不玩手机,不玩电脑游戏,不看刺激的电视节目,避免吸烟饮酒等。③上床后闭眼休息,如果入睡困难不要紧张,可采取呼吸调整法:先用鼻子吸气4秒,再憋气7秒,最后再呼气8秒,做3次循环后你就能感觉到睡意。④平时尽量保持规律的睡眠时间表,每天按照固定的时间上床,比如晚上11:00之前睡觉,每天早晨7点钟必须起床。⑤最好不要午休,如非要午休也不要超过一个小时,因为过长的午休时间会影响夜间睡眠。偶尔失眠人人都有,比如周围环境吵闹、与家人生气、出差或外出睡眠环境改变、出国需要倒时差、偶尔熬夜加夜班等,都会出现失眠多梦,只有长期失眠影响日常生活时,才需要服药治疗,可在医生指导下短期口服阿普唑仑等安眠药,等睡眠改善后再停掉。

精神障碍的治疗篇

1.精神疾病的治疗方法有哪些?精神疾病的治疗方法有以下几种:(1)药物治疗:药物治疗是以化学药物为手段,对紊乱的大脑神经化学过程进行调整,达到控制精神病性症状,改善和矫正病理思维、心境和行为,预防疾病复发的目的。药物治疗在精神疾病的治疗、预防复发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2)物理治疗:包括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经颅磁刺激治疗、中频脉冲电治疗等,是治疗精神疾病的主要方法。电休克治疗是在麻醉状态下,以一定量的电流通过患者的大脑,引起意识丧失和痉挛发作,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一种治疗方法,对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或不能耐受、精神症状严重的患者采用电休克治疗,能较为迅速的控制症状,缩短病程,具有适应性广、安全性高、并发症少的优点,在精神科重症治疗中发挥着卓有成效的作用。与电休克不同,经颅磁刺激治疗是一种不用麻醉,患者保持清醒的状态下,由磁场产生的诱发电流对大脑的一定部位进行刺激,从而达到治疗目的。(3)心理治疗:应用心理学的知识和技术,结合患者临床表现帮助他们认识疾病发生的原因和相关因素,分析矛盾,并达到解除症状和治疗疾病的目的。如认知行为治疗应用于焦虑症、支持性心理治疗应用于抑郁症、暗示治疗应用于癔症等。心理治疗是精神科特色治疗,是精神疾病不可或缺的治疗方法。2.为什么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后会出现瞌睡现象?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后会出现瞌睡现象,主要与抗精神病药物引起的镇静作用有关。镇静作用强弱与药物种类有关,也与剂量和个体敏感性有关。可出现耐受性,开始用药时镇静作用往往较明显,以后逐渐减轻或消失。镇静作用也可能是抗精神病作用机制之一,但并非主要。在精神病学的教科书里,镇静作用是作为抗精神病药的副作用介绍的,但这应该从两方面来评价。如果患者的病情较轻,可以边治疗边学习或工作,此时镇静作用就是副作用;如果患者有明显的行为紊乱、兴奋话多,躁动不安,此时镇静作用就恰好起到了治疗作用。3.病好了还需要继续服药吗?有些患者或家属往往认为精神分 裂症症状一旦消失,就不需要继续吃药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在临床上,患者的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只是代表获得了“临床治愈”,但短时间内还不能完全正常地回归社会。此外,在临床治愈后1~2年内,精神分 裂症还有可能再次复发。所以一般情况下,精神分 裂症患者一旦发病,至少需要维持用药2~3年。如果病程更长,复发次数超过3次以上的患者,可能就要终身服药了。患者和家属往往对于“长期服药”或“终身服药”在心理上很难接受,觉得这就等于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大家对于高血压、糖尿病和哮喘等躯体疾病都已经很熟悉了,就是这些常见病,实际上也需要长期服药乃至终身服药,而这也并没有给患者的生活或工作带来太多的麻烦。所以说,正确认识疾病和相关的治疗手段,并及时调整心态还是很重要的。总之,精神分 裂症的药物的治疗周期一般都是比较长的,而且不排除终身服药的可能性。保证疗程不仅有利于症状改善,还有助于减少复发,从而增加完全康复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