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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障碍

时间:2025-06-19 浏览量:721

  什么是失眠?有哪些类型?

  失眠是常见的睡眠障碍,指睡眠时间和(或)质量不足,并影响日间社会功能的一种主观体验。表现为入睡困难(入睡时间超过30分钟)、睡眠质量下降和总睡眠时间减少(通常6小时)、睡眠维持障碍(整夜觉醒次数≥2次)、早醒,同时伴有日间功能障碍。失眠的类型包括:入睡困难、睡眠不深、易醒、多梦、再睡困难、醒后不适或疲乏感,或白天困倦。

  (1)入睡困难:辗转难眠,入睡时间比以往推后1~3小时,患者说本来也很困,也想睡觉,可躺在床上就是睡不着。

  (2)睡眠不深:患者自感睡不实,一夜都是似睡非睡的,一有动静就醒,醒后再次入睡困难。

  (3)睡眠质量差:许多患者虽然能够入睡,可感到睡眠不能解乏,醒后仍有疲劳感。

  (4)睡眠感觉障碍:缺乏睡眠的真实感,许多患者虽然酣然人睡,但醒后坚信自己没睡着,而同房的人却说他一直在打呼噜。

  生活中偶尔出现失眠的情况,不用过分担心,要相信身体会自然调节好的。人的身心有很大的弹性,一两天失眠不会造成什么损害。如果失眠之后不停的去担心会不会再失眠的话,到了晚上就更加难以入睡。

  失眠的影响因素有哪些?睡眼跟心理有关系吗?

  引起失眠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躯体不适引起的失眠:如头痛、牙痛、喘息、吐泻等。②环境因素引起的失眠:如更换住所、声音嘈杂、光线刺激等。③生物药剂因素引起的失眠:如饮用咖啡、浓茶、中枢兴奋药等。④心理因素引起的失眠:如对失眠的恐惧和对失眠后果的过分担心,发生应激生活事件等。⑤精神疾病引起的失眠:如躁狂症的少眠或不眠、抑郁症入睡困难或早醒等。此外,个性人格特征、自幼不良的睡眠习惯以及遗传因素等,也可成为持续失眠的原因。

  睡眠与心理因素的关系很大,心理性失眠是由于过度的睡眠防御性思维造成的,常由于过分关注担忧自己的睡眠情况,以至于思虑过度、兴奋不安或焦虑烦恼,这些心理因素反而使他们更清醒,以至于难以入睡。

  心理因素是影响睡眠的重要因素,睡眠障碍也是最常见的临床症状,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失眠,克服由于失眠引起的焦虑、恐惧、抑郁心理,以乐观、积极的心态正确处理问题,给睡眠创造良好的内环境。

  经常做梦正常吗?

  做梦是人体正常的生理现象,每个人都会做梦,这是因为人类的脑细胞总是在不停的活动,人在睡眠过程中,意识的清晰度会下降,日常生活中的思想、回忆和想象刺激某部分大脑皮层并留下痕迹,当大脑皮层的这些部分在人的睡眠中还保持着兴奋状态时,日常生活中留下的这些痕迹就活跃起来,于是引起了梦,梦是外界因素在人脑中的存在。

  正常健康人由清醒进入睡眠后,常先进入非快速眼动睡眠(NREM),又叫正相睡眠,之后进入快速眼动睡眠(REM),又叫异相睡眠,再恢复为NREM,经过几个周期之后清醒。在睡眠过程中,这两种状态交替发生,呈周期性变化。梦是在快速眼动睡眠情况下进行的,会被记住;相反在非快速眼动睡眠情况下的梦,不会被记住,我们也不会意识到。

  有些人自诉:“晚上做了一夜的梦,感觉好累!”。多梦的原因有以下几种。①睡眠环境改变,搬家或是改换睡眠地点引起多梦。②睡眠的规律打破,也容易造成多梦。③心理压力也会造成睡眠不规律,导致多梦。④当人体生病时,生理和心理的防御机制比较弱,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刺激而引发多梦。⑤负面情绪的影响,如在心情焦虑、郁闷的情况下也容易造成多梦。人们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过度的思虑也会在睡眠中产生折射。⑥很多不良生活习惯也会造成多梦,饿着肚子或是睡前剧烈运动都会引起多梦。因此,平时要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放松身心,一般失眠多梦就会有所改善,少数严重的失眠多梦者,需要去医院就诊查明原因。

  “梦魇”“梦游”是怎么回事?

  梦魇和梦游是两种不同形式的睡眠障碍。

  梦魇是在睡眠中,突然表现出紧张恐惧,双目圆睁,面色通红,四肢乱抓,哭泣喊叫,甚至从床上坐起,大声呼叫,片刻之后,重又自行人睡,翌晨不能回忆。若当时将其唤醒,可能会追忆起方才正在噩梦中。以儿童为多,成人在疲劳、焦虑后偶尔也会发生,经受剧烈情绪刺激或有心脏疾病的患者极易出现梦魇。就梦魔本身而言,一般不用治疗,只是在异相睡眠期做了噩梦。

  梦游又称睡行症,是在睡眠中起立行走、穿衣,翻弄物品,或开门外出,甚至有更复杂的行为,多数人在数分钟以后,又能自行上床睡觉,事后不能回忆,若中途将其喊醒,患者自己也不知道为何如此行动。同梦魇一样,也多见于儿童,大多到青少年期症状自行消失,可能因为儿童的大脑发育尚末完全成熟,兴奋与抑制过程均不完善所致。若成人经常出现睡行发作,则需排除精神运动性癫痫的可能。

  孩子过于疲劳,临睡前观看恐怖、兴奋刺激的电视,或睡前受批评或打骂,睡眠过迟,被褥过暖或过凉,内衣过紧,晚餐过饱等,都可能会导致儿童的睡眠障碍。对于有梦魇或梦游的儿童,应注意避免以上诱因。儿童期的梦魇或梦游,如能排除癫痫,一般无须治疗,如发作频繁,可在临睡前服用小剂量的镇静药物治疗。

  什么是睡眠的刺激控制疗法?

  睡眠刺激控制疗法是改善睡眠环境中的兴奋刺激与睡意之间相工作用的一套行为于预措施,可以独立应用于失眠的治疗。其目的在于恢复床的睡眠诱导功能,消除床对其他不恰当需求的唤醒功能,使失眠者易于入睡,重建睡眠---觉醒生物节律。

  入睡困难的患者因为担心睡不好常常提前上床,强迫自己早早入睡,而越想睡越是睡不着,为此焦躁不安。睡眠刺激控制疗法是一种行为矫正治疗,这种疗法就是让患者摆脱这种焦虑,调整上床与睡眠的关系,从而来改善睡眠。睡眠刺激控制疗法的实施原则是没有睡意不要上床,实施方法是:上床睡觉如果20分钟后仍无睡意,则令其起床活动,但不要做作业、写文章、与人辩论、饮酒、打牌或下棋,因为这些活动容易使人兴奋,只能听音乐、静坐、散步或赏赏夜景等,当睡意袭来时再上床睡觉。如果20分钟后还睡不着,就再次起床活动,反复多次直至挨着枕头就睡。

  实施睡眠刺激控制疗法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只有在睡意来临时才上床。②床仅仅用于睡觉(或性生活)。③不要在床上做与睡眠无关的活动,如进食、玩手机、看小说、看电视、听收音机及思考复杂问题等。④如果卧床20分钟不能入睡,应起床离开卧室,可从事一些简单活动,等有睡意时再返回卧室睡觉。⑤不管前一天晚上睡眠时间有多长,保持规律的起床时间。⑥如果没有午睡习惯,日间避免小睡,也不能延长午睡时间。

  看起来简单的刺激控制法,对不少的人来讲,实施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没有坚持记行为日记,失败的可能性会很大。如果能够借助睡眠日记,可能会变得更容易成功。

  失眠的一般治疗原则是什么?

  失眠的治疗原则是不单纯依靠镇静催眠药物,而要消除病因,配合认知及行为的改变,以增加治疗效果。失眠的治疗方法如下。①认知疗法:提高对睡眠的正确认识,减少睡眠前焦虑,从而改善睡眠。②行为疗法:建立规律的睡眠节律,采取克服睡眠前焦虑的行为调整方法,包括放松治疗、刺激控制训练、自由想象训练等。③药物治疗:主要使用苯二氮䓬类或一些非苯二氮䓬类药物来治疗失眠,但要注意短期使用,以免形成药物依赖。

  安眠药可以长期吃吗?

  安眠药应短期使用,以免形成药物依赖。失眠的药物治疗时程没有明确规定,应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剂量和维持时间,一般超过4周的药物干预需要重新评估。

  安眠药的用药原则:①使用最低有效剂量,间断给药,每周2~4次。②短期用药,一般不超过3~4周。③逐渐停药,避免突然停药,防止出现“反跳”及诱发精神疾病。④如在停药过程中出现严重或持续精神症状,应对患者进行重新评估。

  失眠的应对方法有哪些?

  失眠往往让人感到很苦恼,有失眠引起的睡眠不足可导致体倦乏力、急躁易怒、记忆力减退等多种不适,随着生活压力的加大,越来越多的人受到了失眠的困扰,失眠该如何应对呢?

  睡前消除担忧或担心,这是很有必要的,可采取以下措施应对失眠:①日常进行有规律地适度锻炼,最好在睡觉前的4~5小时进行,每次至少20分钟。②临睡前可喝些温牛奶,不玩手机,不玩电脑游戏,不看刺激的电视节目,避免吸烟饮酒等。③上床后闭眼休息,如果入睡困难不要紧张,可采取呼吸调整法:先用鼻子吸气4秒,再憋气7秒,最后再呼气8秒,做3次循环后你就能感觉到睡意。④平时尽量保持规律的睡眠时间表,每天按照固定的时间上床,比如晚上11:00之前睡觉,每天早晨7点钟必须起床。⑤最好不要午休,如非要午休也不要超过一个小时,因为过长的午休时间会影响夜间睡眠。

  偶尔失眠人人都有,比如周围环境吵闹、与家人生气、出差或外出睡眠环境改变、出国需要倒时差、偶尔熬夜加夜班等,都会出现失眠多梦,只有长期失眠影响日常生活时,才需要服药治疗,可在医生指导下短期口服阿普唑仑等安眠药,等睡眠改善后再停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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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障碍中如何判定哪些非典型的失眠症状

睡眠障碍中如何判定哪些非典型的失眠症状在睡眠障碍的临床认知中,“入睡困难”“易醒”等典型失眠症状已被大众熟知,而那些表现隐匿、易与其他问题混淆的非典型症状,往往成为诊断和干预的“盲区”。判定非典型失眠症状,需跳出“睡不着就是失眠”的固有认知,从症状表现、发生场景、伴随反应等多方面综合考量,才能精准识别其“伪装”面具。非典型失眠症状的核心特征是“睡眠相关困扰与传统认知错位”,首要判定点在于症状表现的“反常识性”。部分人群并非“难以入睡”,反而“入睡过快”,白天却频繁出现不可抗拒的嗜睡发作,甚至在行走、进食时突发睡意,这可能是“发作性睡病”关联的失眠衍生症状——睡眠结构紊乱导致夜间睡眠质量差,大脑通过白天过度嗜睡代偿。另有一类人群表现为“睡眠感知障碍”,夜间实际睡眠时长达标,主观却坚定认为“整夜未眠”,晨起后伴随强烈疲劳感,这种“主观失眠”易被误判为“心理作用”,实则是睡眠感知通路异常引发的非典型症状。场景关联性是判定非典型症状的重要依据。典型失眠多在固定睡眠环境中发生,而非典型症状常与特定场景绑定。例如,部分人仅在工作日出现睡眠问题,夜间频繁醒来查看时间,担心次日工作效率,周 末却能正常入睡,这种“条件性失眠”与环境压力形成强关联,症状随场景切换呈现明显波动。还有“睡眠相关运动障碍”,患者夜间无明显觉醒,却因周期性肢体抽动、磨牙等异常运动导致睡眠碎片化,晨起后肌肉酸痛、精神萎靡,这类症状易被归因为“睡姿不良”,忽视其与失眠的内在关联。伴随症状的差异化表现,可为判定提供关键线索。典型失眠常伴随焦虑、烦躁等情绪问题,而非典型症状的伴随反应更具迷惑性。比如,部分患者夜间睡眠中频繁出现“鬼压床”,即睡眠瘫痪,意识清醒却无法支配肢体,伴随强烈窒息感,这种症状易与精神异常混淆,实则是睡眠周期过渡异常引发的非典型失眠伴随表现。另有患者在睡眠中出现生动幻觉,如看到闪光、听到异响,醒来后记忆清晰,这类“入睡前幻觉”往往与失眠导致的睡眠潜伏期延长相关。判定非典型失眠症状还需排除其他疾病干扰。甲状腺功能异常、心血管疾病等躯体问题,以及抑郁症、焦虑症等精神疾病,均可能引发类似失眠的症状。临床判定中,需通过睡眠监测、躯体检查、心理评估等多手段排查,明确症状是否由睡眠本身的病理机制导致,而非其他疾病的伴随反应。非典型失眠症状的判定,本质是对睡眠健康的精细化关注。当出现“睡眠感受与实际状态不符”“症状与特定场景强关联”“伴随反应异于常规”等情况时,不应简单归为“矫情”或“压力大”,而需及时寻求专 业评估。洛阳五三七医院打破对失眠的固有认知,精准识别非典型症状,为后续干预提供科学依据,让每一种睡眠困扰都能得到针对性回应。

神经性厌食的心理动力学成因分析

神经性厌食作为一种复杂的精神障碍,其核心特征不仅是刻意减重导致的体重显著低于正常标准,更潜藏着个体对自我价值、情感调节与人际关系的深层困惑。心理动力学视角跳出了单纯关注行为表象的局限,将目光投向个体内心世界的冲突与早年经验的烙印,为理解这一病症的成因提供了独特且深刻的理论框架。其核心逻辑在于:厌食行为并非孤立的饮食异常,而是个体应对内心焦虑、维系心理平衡的一种病理性防御机制,根源可追溯至自我认同的混乱、客体关系的扭曲与情感表达的阻滞。自我认同的建构失败,是神经性厌食心理动力学成因的核心议题。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理论指出,青春期是“自我同一性对角色混乱”的关键阶段,而神经性厌食患者往往在这一过程中陷入困境。在现代社会审美焦虑与家庭期待的双重压力下,他们难以通过学业、兴趣或人际关系建立稳定的自我认知,转而将自我价值与身体形态强行绑定。对“瘦”的追求,本质上是一种简化自我认同的尝试——当个体无法用“我是谁”“我擅长什么”定义自己时,便试图用“我有多瘦”这一可见的、可控制的标准来确立存在的意义。这种认同偏差背后,是深层的自我否定:他们将内心的无价值感投射到身体上,认为“肥胖”等同于“糟糕的自己”,而减重的过程则成为一场试图“净化”自我、获得价值认可的徒劳努力。心理动力学治疗中常观察到,患者对体重增加的恐惧,实则是对自我边界模糊的恐惧——体重失控仿佛意味着自我认知的崩塌。早年客体关系的创伤与依恋模式的异常,为神经性厌食的滋生提供了心理土壤。客体关系理论认为,个体早年与主要抚养者(多为父母)的互动模式,会内化为日后人际关系与自我认知的“内部工作模型”。若抚养者存在情感回应缺失、过度控制或评价性态度等问题,会导致患者无法形成安全的依恋关系。例如,部分患者的父母习惯用“胖瘦”评判孩子的价值,将“少吃点才好看”“瘦了才听话”等观念强加于人,使孩子从小建立起“只有符合特定身体标准,才能获得爱与关注”的错误认知。另有一些患者则成长于“情感忽视”的环境,父母对其内心感受视而不见,仅关注学业成绩等外在指标,这使得患者逐渐将情感需求压抑到潜意识中,转而通过控制饮食来获得一种“掌控感”——在无法掌控父母的态度与外界的评价时,控制自己的胃和体重成为他们能把握的“权力”。这种对饮食的控制,本质上是对早年失控情感体验的代偿性回应。情感调节机制的紊乱,是厌食行为得以维持的重要动力。神经性厌食患者普遍存在“情感隔离”的心理特征,他们难以识别、接纳和表达自身的负面情绪,如焦虑、愤怒、抑郁等。心理动力学认为,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防御机制——当内心的情感冲突过于强烈,超出个体的承受能力时,他们便会通过“关注身体”来转移对情感痛苦的感知。饥饿感带来的生理不适,会暂时取代心理上的焦虑与无助,而体重下降带来的“成就感”,则会形成短暂的情感慰藉。例如,当患者面临学业压力或人际矛盾时,他们不会选择主动沟通或寻求支持,而是通过节食来应对——这种行为将抽象的心理压力转化为具体的身体行为,简化了情感处理的过程。但这种调节方式具有极强的破坏性,长期的饮食控制会进一步加剧情绪紊乱,形成“情绪问题→厌食行为→身体损伤→情绪更糟”的恶性循环。同时,患者对“完 美身材”的执念,也反映出他们对“完 美自我”的虚幻追求,试图用身体的“完 美”来掩盖内心的不完 美感,避免面对真实的情感缺陷。潜意识中的攻击性投射与反向形成,也是理解神经性厌食成因的重要维度。心理动力学中的“投射”机制,指个体将自身不愿接受的特质转嫁到他人或事物上;而“反向形成”则是将内心的真实欲 望以相反的行为表现出来。部分神经性厌食患者的潜意识中存在对他人(尤其是父母)的愤怒与攻击性,但由于早年形成的顺从型人格,他们不敢直接表达这种情绪,便将攻击性转向自身——通过节食、催吐等方式伤害自己的身体,间接宣泄对他人的不满。这种“自我攻击”的行为,既是对权威的无声反抗,也是一种扭曲的情感表达。此外,一些患者将对“依赖”的恐惧转化为对“独立”的极端追求,他们认为“控制饮食”是摆脱对父母情感依赖的象征,通过让自己变得“瘦弱”来证明自己无需他人照顾,这种认知背后,实则是对“被抛弃”的深层恐惧。值得注意的是,心理动力学视角下的神经性厌食成因并非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自我认同、客体关系、情感调节与潜意识冲突等多方面因素交织的产物。这些心理动力因素与生物遗传、社会文化等外部因素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了病症的发生与发展。理解这些深层成因,不仅有助于打破“厌食就是爱美”“是意志力薄弱”的认知误区,更能为临床治疗提供重要指导——心理动力学治疗正是通过帮助患者探索内心的潜意识冲突、修复早年客体关系创伤、建立健康的自我认同与情感调节机制,从根源上化解厌食行为的心理动力,让患者重新获得对自我与生活的掌控感。在洛阳五三七医院看来神经性厌食的本质是一场内心世界的“战争”,患者用身体作为战场,以饮食作为武器,试图应对那些无法言说的心理痛苦。从心理动力学视角深入剖析其成因,是理解这一病症的关键一步,也为我们提供了“看见”患者内心需求的窗口——唯有读懂他们行为背后的心理诉求,才能给予真正有效的帮助与支持。

人格障碍和儿童精神病

1.什么是人格障碍?人格(personality)指个体在认知、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有别于他人的独特的心理特征,常表现为个体在社会活动中固定的独特的行为模式及习惯方式。人格形成自幼开始,在先天素质和后天环境的交互作用下逐渐发展形成,可发展为正常人格、不良人格或人格障碍。人格正常与人格障碍间没有截然分界线,可看成是一个连续谱。人格障碍是指个体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且根深蒂固,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反映个人生活风格和人际关系的异常行为模式。该行为模式造成患者社会适应不良,社会功能受损,自感痛苦或使他人痛苦,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人格障碍往往开始于童年、青少年,并长期持续存在,延续至成年或终生。仅少数人成年后有一定程度改善。在儿童和青少年期人格还没完全形成,不做人格障碍的诊断。2.儿童也会患精神病吗?儿童精神病有什么特点?儿童也会患精神病。儿童也有大脑,也有大脑功能,也会受精神刺激,还有父母祖辈的遗传因素,所以尽管儿童患精神病的概率远远不及成人,但绝不能忽视儿童发生精神障碍的可能。精神发育不全(迟滞)是儿童精神异常中常见的行为障碍;另一类较多见的儿童精神异常如多动、厌食、异食、遗尿、习惯性抽搐、口吃、睡眠障碍等,有些患儿会表现出强 迫症、癔症、神经衰弱等神经官能症的症状。少数儿童可患有精神分 裂症和躁狂抑郁症。一旦发现儿童有精神活动方面的异常,应尽早就诊或咨询,早期治疗往往能使儿童精神障碍得以消除并控制其发展。儿童期的精神病在症状表现上有一些特点。例如,多以情感、行为障碍突出,较少出现丰富的思维障碍;幻觉比较单一,妄想内容较不系统、零乱;在治疗上各种药物的剂量也应控制在成人量相应比例之下。在发病年龄上,虽然精神分 裂症的发病年龄一般是在15~35岁之间,但也有少数患者发病较早,甚至7~8岁也有患上“精神分 裂症”的。由于起病缓慢潜隐,往往被误认为是“脾气”改变或者品行不端的“顽劣儿童”,因此而贻误治疗时机影响治疗效果。这就需要家长和老师们对此疾病有所认识。儿童精神分 裂症主要表现:过去聪明活泼的儿童逐渐变得孤独退缩、反应迟钝、不易接近、和亲人疏远、言语减少,或者出现莫名其妙的紧张恐惧、做怪脸、懒散、注意力涣散和学习成绩下降。如果起病年龄小的话,往往智能障碍较为突出,表现为“呆傻”。少数年龄较大的患儿早期表现为性格改变,如调皮捣蛋、不守纪律、惹事生非、外出无目的游荡甚至有破坏行为。如果仔细观察亦可发现有痴笑、表情呆滞等症状。3.儿童精神分 裂症有什么特点?儿童少年正处于身体发育和心理发展的阶段,特别是心理发展尚未成熟。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患精神分 裂症与成人患者的临床表现是不一样的。国内外的临床医师做了大量观察和研究,发现绝大多数患者有幻觉,特别是听幻觉和视幻觉。多数在思维方面有思维破裂、联想松弛、非逻辑性思维,缺乏现实检验能力,但思维贫乏和妄想少见。儿童若有幻觉和妄想,其内容也较简单,主要是他们的日常活动和自己所关心的事情,如妖魔鬼怪、动物等。儿童少年患者的情感淡漠、紧张症状也较少见。精神分 裂症经典的一级症状非常少见,可能有攻击性行为、怪异行为、怪异装扮、刻板动作或重复动作等行为方面的症状。患病以后患者的学习能力、自我照料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各方面,与病前比较都有明显减退,或者不能达到相应年龄应该达到的水平。